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3年度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市(开发区)驻粤机构、各部(处室):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办事处、商协会和企业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会议重要部署,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抢抓疫后经济恢复的重要窗口期,聚焦“双招双引”主责主业,坚持“项目为王”,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推介,加强企业联络,密切省市协作,“双招双引”取得显著成效。为表彰各级办事处、商协会、企业家为河南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奖项设置
(一)表彰对象。2023年1月以来,在推进办事处招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商协会、企业和个人均可参评。评选表彰主要面向广东各地河南各级商协会、企业及企业家。
(二)奖项设置。先进集体(商协会和企业)颁发突出贡献奖牌匾;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二、表彰名额及分配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办事处拟表彰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实行差额推荐、择优遴选。各部(处室)推荐的名额按拟表彰名额的50%确定;各地市(开发区)驻粤机构推荐的名额按拟表彰名额的50%确定。
三、推荐办法
评选小组严格按照办事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要求和分配名额,对各部(处室)、各地市(开发区)驻粤机构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办事处党委会审定。
四、评优条件
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聚焦全面实施“十大战略”,在粤港澳大湾区直接或间接参与办事处引进企业、科研院所落户河南、促成项目签约或签订框架协议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聚焦河南“十大战略”实施,围绕办事处招商目标任务,协助推动“双招双引”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为河南省“双招双引”作出重要贡献;或者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推介企业到河南考察投资,取得显著成效;或者在大湾区宣传河南,树立河南好形象、承担社会慈善责任等方面表现,取得显著成绩。
3.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企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本年度积极投身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在河南有投资项目、已签约项目、在建项目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热爱河南,宣传河南正能量,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为河南省“双招双引”作出突出贡献;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一是企业法人(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诫勉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二是商协会、企业社会信用缺失,存在法律、债务纠纷;三是存在其他不适宜参加评选的情形。
五、推荐评优程序
(一)成立机构。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青林 办事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 员:各地市(开发区)驻粤机构主要负责人、吕申科、王华巍、桑彦、王新峰、赵伟、邓文雅、李宏泽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合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落实。
(二)推荐报送、获奖确定及时间安排。
1.各推荐单位按照本方案名额分配计划及要求,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推荐表(包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须经评选单位盖章后报评选小组办公室汇总。(2月29日前)
2.评选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按名额要求确定推荐对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示。(3月6日前,公示三天)
(三)评选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小组按照方案名额数优中选优拟评选获奖单位、个人报办事处党委会议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单位、个人。(3月12日前)
(四)颁发牌匾、证书。召开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获奖单位、个人颁发牌匾、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标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严把评选条件,坚持实绩导向,重点评选对象在服务招商引资、积极弘扬宣传河南等方面的贡献,切实把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严格程序推荐。所有推荐对象应按要求推荐评选程序逐步实施,未按程序推荐的对象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推荐表格《办事处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办事处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由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表格须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二)报送时间。各推荐单位于2月2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评选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赵伟;寿宏升;张佩。
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三街3号
电子邮箱:hnbscbgs@163.com
传真:020-81217717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