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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宽容失败”指引
科技创新领域9种情形可免责

时间:2025-07-25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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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深圳十大观念”之一“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提供了系统化、可操作的制度保障。

  《指引》为科研人员划定清晰的“容错”边界,明确3项基本原则、5项勤勉尽责条件、9种免责情形及调查认定程序,鼓励科研单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担当、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中,符合战略决策方向、符合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以权谋私、主动担当作为、主动纠错并及时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可视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后,但发生“里程碑式”“赛马式”项目未通过考核、因技术路线选择不当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或因探索使用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新技术导致的科研创新无法实施和难以完成等9种情形,经认定可免除相关责任。

  《指引》明确,被认定为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不影响相关评价与考核,不影响再次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在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不作负面评价;认定意见可作为单位接受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5年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城市的信念和精神底蕴。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曾说:“在确定性的领域我们可以以成败论英雄,在不确定性的领域,失败的项目中也有英雄,只要善于总结。所以在评价体系上,不要简单草率。”“对未来的探索本来就没有‘失败’这个名词。”

  近年来,随着深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机制亟须制度化、规范化。

  “当不改革什么都不会失去,改革你还要被追责并且承担责任的时候,没有人会去改革。”深圳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资深教授陶一桃认为,好的制度应鼓励每个人都去创新并为社会创造财富,一个社会有多宽容,人的创造力就有多大,深圳的成功就在于拥有宽松、包容的制度环境。